



医保指南
医保指南
- 分类:服务指南
- 发布时间:2022-03-30 09:2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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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烟台凤凰台医院医保服务指南及出入院流程】
一、入院程序:
1、参保职工(不含离休职工)、城镇居民的患者:在办理住院登记时必须出具患者身份证办理医保登记,未携带证件者必须48小时内携带证件办理医保登记,患者逾期未办理医保登记,会造成住院费用不能报销。
2、我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,凡参保职工和居民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,住院期间无须交押金(节假日期间住院的办理住院时应先交部分押金)。
3、凡属意外伤害患者,应填写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。
二、出院结算程序:
1、医保患者接到出院通知后,应携带出院卡片(护士会给您)到住院结算窗口办理结算。
2、患者、单位交足医保费,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出院时为患者即时进行医保结算。
3、患者、单位未交足医保费的,需等其单位交足费用,医院方能与患者结算。
【医保报销政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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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 |
居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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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 |
退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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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线 |
200 |
20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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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 |
90% |
95% |
9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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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报销比例是指除去起付线,剩下的在符合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。
2.一个医疗年度内,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不变,第二次住院治疗的,起付线标准降低50%,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,起付线每次均按100元执行
医保结算处电话:0535-6514415
【申报统筹病种需提供的基本材料】
1、本人的有效证件,包括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。
2、《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(慢性病)申请认定表》。
3、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(指经加盖病案室印章的病历复印件原件,未经加盖的无效)或规定时间段内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,应包含申报必需材料。
【门诊就诊流程】
1、本院就诊免收挂号费。如您携带居民健康卡或健康码,无需挂号,请直接到诊室就诊。如您没有门诊病历本,需在挂号登记处购买。
2、医生在电脑上开具药品或治疗检查项目后,请您直接到收款处缴费,再去药房取药或到相应科室检查即可。
【住院流程】
1、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开具住院通知。
2、请携带身份证到住院登记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。我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,参保职工(在职和退休职工)、城镇居民患者,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,住院期间无须交押金。节假日期间住院的患者,因无法办理医保登记办理住院时应先缴纳部分押金。自费人员入院时需缴纳住院押金。
3、如果您是参保职工(在职和退休职工)、城镇居民患者,登记时须出具身份证,未携带证件者必须48小时内携带证件办理,逾期未办,将会造成住院费用不能报销。意外伤害患者,应填写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。
4、办好住院手续后,请带好门诊病历到相应病区住院。参保职工、城镇居民患者,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出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,须向值班医师和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假条(口头请假无效),待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院。请假必须当日晚9时前返回销假,不得在院外留宿。
【出院流程】
1、医保患者:应携带出院卡片(护士会给您),到住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。
2、自费患者:请携带住院押金单和出院卡片到住院结算处
医保结算处电话:0535-6514415
【病历复印须知】
1、出院后,您的主治医师会告诉您可以复印病历的时间,请到门诊三楼医院办公室复印。
2、申请复印病历时需携带的材料:
• 申请人是患者本人时,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。
• 申请人是患者代理人时,需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、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3、可为申请人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: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(即入院记录)、体温单、医嘱单、化验单、(检验报告)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特殊检查(治疗)同意书、手术同意书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、病理报告、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。
4、病历资料复印需按规定缴纳手续费。